时间: 2023-11-05 08:45:02 | 作者: 超高压输电工程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产品覆盖电磁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电力电缆、裸导线等五大类别,能够生产数百个品种近10,000个规格的产品。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房地产、特高压、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电、军工、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①供应模式:电线电缆行业呈现“料重工轻”的特点,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铜杆、铝杆、电缆料、钢丝、钢绞线、绝缘漆、绝缘纸等,辅助材料铜带、其他自制合成材料等,所需能源动力为电、天然气。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全部由供应部负责从合格供应商定点采购。
②生产模式:企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行业特性及公司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情况,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③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特种电线电缆产品,一般都会采用招投标或协商议价的直销模式;电气装备用电线主要是采用经销模式。
公司聚集冻品龙头商户并开展冷链产品自营业务,提供全球优质冷链产品,打造冷链全品类展示交易中心和仓储中心,满足大规模的公司、餐厅、酒楼等一站式采购需求。通过自主搭建城配车队及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提供覆盖全省的冷链物流服务。
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主要为乘用车、网约车;同时提供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设施及售后、维修、保养等汽车后市场服务。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是各产业的基础,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主要呈现以下特征:①电线电缆公司数较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低。截至2019年末,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4000余家,行业前十名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到10%。②企业同构化、产品同质化显著,产品多集中在中低压电线电缆领域,市场之间的竞争很激烈。而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和高端特种电缆领域技术门槛高,仅为数不多的企业涉足。③电线电缆行业整合加剧,并日益向规范化、法制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公司是中部地区最大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和国内领先的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高压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电磁线制造企业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杯电磁线具备了特高压电磁线、军工电磁线、新能源汽车电机用电磁线等特殊领域电磁线的生产研发能力,是电磁线领域的领军企业。此外,公司多年来坚持走收购兼并的发展道路,行业地位及竞争力不断提升。
武汉第二电线月起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无锡统力电工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起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该依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61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89.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7%。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62,219.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00.94万元。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金杯电磁线一直在优化产品和订单结构,换位、线圈、新能源电磁线产销量屡创新高,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05%,净利润同比增长69.49%,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在新能源电机用电磁线个项目开发和跟进,新增3个平台定点、11个项目定点,其中3个项目实现量产,现有新能源电机厂家客户包括:上海联电、博格华纳、苏州汇川等,其中部分客户系特斯拉、蔚来、小鹏的供应商。同时金杯电磁线在新能源汽车高能量密度驱动电机专用扁电磁线产品营销售卖上取得新突破,已供应或进入客户供应体系的核心客户包括:尼桑、大众、捷豹、路虎、威马、广汽等整车及乘用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2020年10月,金杯电磁线以收购及增资的形式取得统力电工67%股权,金杯、统力强强联手,品牌聚力,进一步确定了公司在电磁线扁线领域的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麓谷事业部抢抓风电市场、新基建的历史发展机遇,精准发力,风能电缆、通用橡套电缆产品销量增幅明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49%,净利润同比增长157.07%,实现了高质量增长。全年麓谷事业部新开拓大小客户103家,与三一、中车、徐工等战略伙伴建立了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客户结构更优质。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金杯电缆直销系统攻坚克难,大客户开发、经销电缆深耕、集团资源整合和内部服务提升等工作齐头并进。2020年金杯电缆成功入围中建一局华南区、中建八局华北区集采,获得中石油合格供应商、华为基建框架招标资质。在电网市场开发上取得突破,国网新增福建、浙江、山西三个省份中标,连续中标南网配网设备材料第一批和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金额达5.53亿元,创公司南网市场中标记录。同时,金杯电缆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整合优质经销商资金、渠道资源,于2020年8月成立长沙现货运营中心,现货供应能力得到提升。
2020年1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二线%股权的过户交割工作,处于疫区的武汉二线疫情期间迎难而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力支援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建设。4月初复工后,奋起直追,积极地推进营销组织机构变革,开发空白县区经销商31家,实现全省76个地县市销售全覆盖。同时,武汉二线整合资源,积极开发大客户,全年入围大规模的公司、重点项目共42个,4-12月电线、电缆产品发货额实现小幅增长,其中12月电缆产品销售量首次突破1亿元,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金杯塔牌直销团队建设和市场开拓初见成效,借助品牌共享机制,不断拓展川渝地区的品牌影响力,签订多家千万级大客户,入围华西集采、中铁、中航、中交、中铁建电气化局等大规模的公司品牌26家,拓展了交通、路网、航空领域新市场。
报告期内,云冷冷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食材供应,为保障湖南省民生做出积极贡献,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物流园、省物流行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单位,云冷冷链在长沙市市级储备肉基地的基础上晋级湖南省冻猪肉储备基地。在运营管理上,云冷冷链渠道下沉,带领商户开拓市场,保障商户稳定良性经营,首批到期商户续签率超过96%,全年仓储入库量超12万吨,吞吐量超40万吨,市场交易总额约50亿元。云冷物流获评“全国AAAA级物流公司”,物流线条,并开通武汉等多条省外线路,逐步扩大业务覆盖面。云冷食品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与盈利目标。云冷物业推行服务主题月和首问责任制,客户满意程度不断提升。
为将更多精力投入线缆主业,提升公司质量,公司对新能源汽车板块进行了战略收缩和调整,一方面不再持有金杯新能源股权,将PACK、BMS核心零部件制造业务进行了剥离,另一方面加快处置能翔优卡资产,仅保留了与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相关的轻资产产业。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方面,能翔巴士16座公交、网约车充电站运营良好,充电量较上年实现增长。
2020年技术成果喜人,公司共申请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38项;授权专利49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40项。先后发布企业标准29项,通过省级鉴定/验收新产品10个,内部鉴定4个。其中轨道交通磁浮用长定子绕组电缆等3项电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标称电压1500V及以下阻燃B1级轨道交通用直流电缆等5项电力电缆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公司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此外,金杯电工、金杯电缆、金杯电磁线成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金杯电缆、金杯电磁线年度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绿色工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技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
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要求,2020年公司信息化建设正式步入快车道,相继启动集团ERP系统升级、麓谷、衡阳SCADA系统、湘潭MES系统、国网南网对接、营销管理信息化、数据中台等信息化项目。同时,公司业务与IT融合型人才教育培训初见成效,形成培养+输出的可复制模式,为下阶段全方面提升企业现代管理上的水准打下坚实基础。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614.9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4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收购步伐,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主业电线电缆板块产品销量稳定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5,76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0%,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89.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7%。变动缘由分析如下:
①主业电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同时也加强成本管控,持续推进生产的基本工艺改进,电磁线及特种电缆产品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另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武汉二线万元所致。
②新能源汽车板块亏损额2,363.2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增加256.71万元,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控股子公司能翔瑞弘汽车销售订单减少,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③冷链物流板块亏损额1,75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增加815.09万元,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云冷冷链本期经营业务以商业租赁和食品销售为主,商业销售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00.94万元,在经济环境严峻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加强货款回笼及应收账款管理、更多地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等一系列管控措施,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该依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2020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湖南云冷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湖南云冷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自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公司于2020年1月收购武汉第二电线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自工商变更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公司于2020年7月处置控股子公司湖南金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2020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收购无锡统力电工有限公司,12月9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自工商变更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57,674,609.43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7,778,127.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49,896,482.18元,本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9,413,272.1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途,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共举”)、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合计持有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二线%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于2019年12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20年1月19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交易完成后武汉二线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人为长沙共举,长沙共举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后由于长沙共举注销,业绩承诺义务由其合伙人吴学愚、周祖勤承接,并与公司补充签署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吴学愚、周祖勤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间为2020-2022年,武汉二线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00万元、8,900万元和9,300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武汉二线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业绩承诺方先以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做补偿。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武汉二线万元,未达成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8,600.00万元的业绩承诺,差异金额为1,468.73万元。
1、本次武汉二线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受2020年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所致。
武汉二线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系电线电缆生产制造业,主要营业产品为电气装备用电线,其产品主要是通过经销方式来进行销售,经销商遍布湖北省内,超过90%收入源自于湖北省内。2020年武汉因突发新冠疫情自1月23日至4月8日处于封城状态。封城期间,武汉二线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完全停滞,但仍需承担员工工资、资产折旧、摊销等诸多固定费用支出。即使4月8日武汉解封后,武汉二线人员流动仍然受到限制。同时,下游部分家装及建材市场未回到正常状态营业、大型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武汉二线生产经营依然受到严重影响。直至5月11日,随着武汉生产经营逐渐回到正常状态,武汉二线各项业务才逐步恢复正常。
如上表所示,武汉二线年实现净利润下降主要系2020年1-4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收入一下子就下降所致。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有关指导意见,考虑到2020年疫情影响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吴学愚、周祖勤协商,拟对原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公司以原业绩承诺口径和计算方式为基础,将原业绩承诺中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从“不低于8,6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7,130万元”,调减额为1,470万元。
将2020年度业绩承诺调减额1,470万元调整至2021年度、2022年度履行,即将原业绩承诺中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从“不低于8,9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9,770万元”,调增额为870万元。将原业绩承诺中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从“不低于9,3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9,900万元”,调增额为600万元。
2、除2020年、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承诺金额调整外,《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其他条款、承诺区间、计算方式等均不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2020-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承诺实现的业绩总额26,800万元亦不发生变化。
3、吴学愚、周祖勤将与公司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约定,2021年、2022年按调整后的指标进行业绩承诺,如没办法完成,将按本次约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补偿。
本次调整是在疫情对武汉二线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的客观实际情况下对业绩承诺进行的适当调整,在确保三年业绩承诺期内总承诺金额不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前提下,调整2020-2022年期间的业绩承诺可以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武汉二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纯利润是7,131.27万元,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后,2020年业绩承诺金额为7,130万元,承诺净利润实现率为100.0178%。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调整,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真实的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履行了必须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方案,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真实的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不改变2020-2022年连续三个年度承诺实现的业绩总额,原《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其他条款、承诺区间、计算方式等均不发生明显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业绩承诺所做出的调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的原因主要系标的公司业绩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指导意见,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具有一定合理性。
2、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绩承诺方吴学愚、周祖勤尚需与上市公司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第二电线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CAC证专字[2021]0148号);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审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工作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基于中审华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企业来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行情报价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1、机构信息: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册地天津。中审华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顶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后经数次机构重组及更名,将若干家具有各种资源优势及背景的专业机构整合而成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华于2008年加入全球排名14的国际会计网络——浩信国际。
2、人员规模:中审华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共有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79 人、从业人员总数 1941 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36 人、转入81人、转出8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人数293人。
3、业务规模:中审华2019年度业务收入7.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2家,A股市场收费总额44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2020年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6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审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来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十二次,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志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部门主任,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质控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进行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审华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企业来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都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中审华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大家都认为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逐步扩大产能,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购买土地投资进行电线电缆主业及相关产业链建设。
为更顺利、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公司拟在武汉东西湖区出资设立项目主体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购买土地面积约165亩,购买价格不超过5,000万元(最终购买金额及土地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3、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土地竞拍、产权办理等后续事项。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具体的土地位置、面积、性质及价格等均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其它文书为准。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进一步聚焦电线电缆主业及产业链,扩大产能,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存在摘牌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线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刘利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在存在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一定效果执行,能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方案,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真实的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不改变2020-2022年连续三个年度承诺实现的业绩总额,原《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其他条款、承诺区间、计算方式等均不发生明显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业绩承诺所做出的调整。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线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企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学愚、周祖勤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企业决定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不作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7、审议《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①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②上述第5项、第6项、第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上述第7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周祖勤先生。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方式:
(3)电线)传线)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3”,投票简称为“金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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