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9-23 22:52:46 | 作者: 导线
为保证大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参加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揭露下列信息,寻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定见。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办法和途径大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8号;联系电话)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288号;联系电话)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柿园路218号;联系电话)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南路22号;联系电话)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联系电话)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09号;联系电话)
二、寻求定见的大众规模寻求定见的大众规模为环境影响评价规模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定见和主张。触及征地拆迁、产业、工作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定见或许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参加的内容,大众能够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大众提出定见的办法和途径大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的办法有关的主张和定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定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办法邮递或邮件至建筑设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