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31 09:28:44 | 作者: 铁塔
11月2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施行《征收团体土地补偿安顿协议书演示文本(试行)》,是广西初次针对全区征收团体土地补偿安顿协议进行一致标准,实在保护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和农人的合法权益。
《协议》规则,签定主体一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经法定授权的单位,另一方为被征收土地乡民(居民)委员会或乡民(居民)小组,设置拟征收土地方位及土地具体分类、补偿明细、补偿费用付出方法、两边职责和职责、争议处理方法等具体的细节内容,还规则触及乡民的乡村乡民(居民)住所、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补偿费用,以及当地存在钱银安顿以外的安顿方法,由两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欧阳兆俊)